第三,持“为不祥之物”的灭国器物坑说者在讨论坑的性质和时代问题时,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坑内遗物被毁的现象上面,却忽视了土坑的形式上的差异。我们现在有必要再将一、二号坑的形式简要叙述一遍。
一号坑为长方形,开口于三星堆遗址第二发掘区的第六层下,口约大于底,长 450-464 厘米,宽330-380 厘米。在坑口正中及两侧各有一条宽 80-100 厘米、深 26-24 厘米的坑道,从坑道残存的情况分析,两侧坑道可能与中间的主坑道相通,形成一个“环道”(图 1)。
图1 八个祭祀坑平面分布图
二号坑的形制,平面呈长方形,开口于三星堆遗址第二发掘区的第五层下。坑口长 530 厘米,宽 220-230 厘米,深 140-168 厘米。坑底长500 厘米,宽 210 厘米。
从上面一、二号坑的形式我们可以看出,其开口层位不一,说明并不是同时期的坑、两个坑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。同时,两个坑的遗物虽然被毁但放置都是有层次和先后秩序的[11],而不是随意将其杂乱无章地扔在坑中。如果说这些坑都是同一时期的“宗庙被扫庭犁穴的不祥之物”,将其砸烂抛于野外或随便挖个坑杂乱地扔进去埋了就行了,为何又要用火烧,然后再往坑里有秩序地投放呢? 为什么又要在坑口的正中央或两侧开“道”呢?为何又要将牺牲的动物骨骼完全粉碎成 1-2 厘米的碎块呢? 还有,如果两个坑同时进行“扫庭犁穴”,为何相互仅隔 30 米距离的一、二号坑中的器物没有相互混杂,反而各置有序?这些不都说明古代的蜀人在此先后进行过某种隆重的宗教活动吗?古人最大的宗教活动又是什么呢?那就是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。
上面就一、二号坑定为祭祀坑。那么,新发现的六个坑是否与一、二号坑的性质一样呢?它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?
有学者认为一、二号坑和新发现的六个坑都属“器物埋藏坑”。理由大概是在三星堆发现的八个坑中没有发现被火烧过的痕迹,坑里的遗物都是从其他地方搬运到这里埋藏的。下面就六个新发现的坑与一、二号坑的关联进行分析。
第一,新发现的六个坑和一、二号坑都位于一个区域,平面布局约呈“北斗星”形,而且都为“长方形竖穴土坑”,只是规模的大小不同而已,八个坑的方向基本一致(图 1),也就是说,这里应是蜀人有意识专门规划的“祭祀区域”。
第二,新发现的六个坑里的器物堆积叠压也与一、二号坑相同。坑里的器型也是经过火烧、砸碎后,将青铜器放入事先挖好的坑内,然后再将大量的象牙覆盖在青铜器之上 (图 2)。
图2 分三层堆积的二号祭祀坑: a 第一层象牙堆积,b 第二层大型青铜器堆积,c 第三层小件器物和神树部件堆积
从六个坑里发现的文物也与一、二号坑里出土的种类基本相同。如青铜面具、青铜人头像、金面罩、立人像、尊、神坛、神树、玉石器等等。六个坑中除五号坑和六号坑没有发现完整的象牙门齿外,其余四个坑中都有大量的象牙(图 3)。
图3 三号祭祀坑和八号祭祀坑上层堆积
由此可见新发现的六个坑中的文物也同样是古蜀王国神殿里的“神器”、既有祭祀者,也有被祭祀的偶像。虽然六个坑内没有发现火烧的痕迹,但在坑中仍有许多的灰烬。由此可见古蜀人是在举行完某种相应的仪式后,将这此遗物焚烧、砸碎,然后按“程序”放进预先规划好的坑里进行掩埋。也就是说这八个上坑都是祭祀仪式中的组成部分,是事先计划好的,所以坑的形制基本相同、方向一致。我们从八个祭祀坑中出土的不同文物也可窥其“奥秘”。如凡是有神坛、神树、大型面具、金杖的坑都较大,如一、二、三、七、八号坑;五号坑基本上放置的是金器和砸碎的牙雕器和碎骨渣,是八个祭祀坑中最小的、砸碎的骨渣虽然较大,但形式类似一号坑。其次是四号坑,除有几十枚象牙外,器物种类都较少,但这个坑里出土的陶器比例比较大。再有就是六号坑,该坑是八个祭祀坑中最为“特别”的坑。坑中除有一具长方形“木箱”外,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器物,唯一发现的是在箱底有一小块碳化痕迹,初步判断为“丝织品”,由此可见每个坑都有一定的侧重。我们想想,如果这些坑是埋藏坑的话,为什么不直接埋藏?既然是“埋藏”,那就是考虑在今后有机会取出来使用,既然考虑了今后还要用,何必要费那么多的程序,又是烧又是砸碎又有序地将器物放人坑内,等等。
另外,三星堆遗址的三个土堆(即三星堆的得名)与八个祭祀坑位置紧相连,其分布走向均与八个祭祀坑大致相同,都为北偏东35°左右。笔者认为三星堆实际上就是三个隆起在地面的椭圆形的土堆——系人工堆积起来的堆子。经过人工解剖发现其包含物均属商代。笔者认为三星堆堆子不是普通的人工堆积,应是一露天“祭坛”(“冢土”)。考虑其与八个祭祀坑同处在三星堆遗址(城址)的西南部,这一区域应是蜀人举行重大礼仪的场所。关于这一点,笔者早有论述。其他学者也有文章论述,此不赘述。就在这个“郊祀的宗教活动圣地”内,还先后发现了一些小型的“祭坑”。
本文之所以要再次把这八个坑的性质确认为“祭祀坑”(或称为祭礼掩埋坑 )。首先基于我们所说的“祭祀含义不是狭隘的一种特定祭祀,而是含义广泛而又复杂的一种宗教礼仪”。它包含着方方面面乃至各种类型的简单的、复杂的宗教活动。如社稷的平安、战争、天灾(洪涝、干旱)、驱鬼辟邪、丰收、胜利等,这些祭祀典礼在我国古代可以说是无处不存。就八个坑本身而言。也是一种宗教仪式的产物,不论是坑的形式及所开的坑道(包括坑内、坑道内的层层夯土 ),还是坑内被粉碎为 1-2 厘米的动物骨渣、被焚烧的遗物和八个坑的所在区域及一致朝向,都是非常“讲究”的,这种“讲究”本身就具有某种宗教祭祀的象征意义。
注释:
[1] 四川文物管理委员会等:《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》《文物》1987 年第 10期。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:《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》,5 期。
[2] 1986 年在广汉召开的“巴蜀的历史与文化”学术讨论会上的意见。
[3][5] 孙华: 《关于三星堆器物坑若干问题的辩证》,《四川文物》1993 年第4、5期。沈仲常:《三星堆二号祭祀坑青铜立人像初记》,《文物》1987年第10期。
[4] 张明华:《三星堆祭祀坑会否是墓葬》,《中国文物报》1989年6月2日。
[6][9] 徐朝龙:《三星堆“祭祀坑说”唱异一兼谈鱼凫和杜宇之关系》,《四川文物》1992 年第5、6期。
[7]葛维汉:《汉州发掘报告》,《华西边疆研究学会杂志》1933-1934年第6卷。林名均:《广汉古代遗址发现及其发掘》,《说文月刊》1942年第3卷第7期。郑德坤:《四川古代文化史·广汉文化》华西大学博物馆专刊之一,1946年。
[8] 冯汉骥、童恩正:《记广汉出土的玉石器》,《文物》1979年第2期。
[10] 林向:《蜀酒探源 巴蜀的“萨满式文化”研究之一》,《南方民族考古》1987 年第一辑。
[11] 陈显丹: 《三星堆一、二号坑几个问题的研究》,《四川文物》1992年《三星堆古蜀文化研究专辑》。陈显丹:《广汉三星堆一、二号坑两个问题的探讨》,《文物》1989年第5期。
(本文原载于上海大学博物馆《三星堆:人与神的世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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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陈显丹
排版:陈 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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